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前男友向刘晓庆索赔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前男友向刘晓庆索赔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在医生和医院面前,女歌手和普通人应该是受到平等对待的。不会因为以后你的演艺事业而多加照顾,身体也不会因为你是歌手而更加容易痊愈,该生病的照样生病。
这位女歌手很可能是典型的瘢痕体质,抽脂那么小的口子也能出现绿豆大的瘢痕增生,这个后果不该由医院承担。
大腿后侧的那些瘀血痕迹是一般手术后常见的皮下瘀血,一般人瘀血吸收后是不会有影响的,但女歌手却出现了皮下瘢痕,纤维化后出现皮肤坑洼,这也是属于女歌手自身体质问题。
个人认为,美容医院三年来做了那么多,其实已经超出了该机构应该做的范围。而女歌手三年来一直找该机构诉求各种权益和赔偿,确实也给该美容机构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因为这些瘢痕,要求赔偿120万,更加过分,做了那么多年医生,还没有见过因为手术后长了瘢痕而要求赔偿的患者。或许是因为女歌星的这个诉求,加上三年来不断的各种沟通无效,美容机构才被迫采取反击。试想一下,如果是一个普通医生,面对这样的一个患者,那能坚持这么久,早就要么改行,要么崩溃了。
女歌手写的那些,我也看了,她说三年来一直没有停止和该美容机构的各种“沟通”。她写的那些内容,很多都是自己个人想法,她手术前应该有签字承担风险的,大可把签字内容发出来看看。
法院的这个判决结果我也比较意外,150万,实在太多了,大多是意思意思而已,把这个事终结了,不会判那么多。
想要健美的身材,锻炼才是最可靠的,靠手术是有风险的,而且不持久。
无论是明星还是普通人,面对医疗损害赔偿,数额都是一样的。法律不会因为你说明星而给与更多的赔偿。是的,有些人可能会想,那么整形失败,这个歌手的演艺生涯基本结束了。但是,你也可以想想,如果一个普通人整形失败,是不是也要面对惨淡的人生?
医疗整形是有风险,至于风险如何承担,则需要看整形失败的过错责任是谁?关于这个,我们需要等待法律的判决,毕竟案件已经起诉到法院。
至于医疗集团法务回应的话,确实没有尊重顾客,但是后半句“管你是不是歌手”实际上是有些道理的,不能道德绑架,也不应该因为歌手而获得更多的赔偿。而至于前半句,更是不负责任的话,相信有如此道德的公司,谁还敢把自己的健康交给他们。
换句话说,现在这些整形公司的违法成本或者说过错成本太低了。
医疗整形,应当是锦上添花的行为,作为整形者应该有风险意识,毕竟手术是有风险的。
这是典型的“店大欺客”,一个医疗集团公司的法务总监如此说话,不仅仅是显得狂妄,更显得专业水准不高,窥一斑知整体公司管理层法治意识淡薄,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欺压患者,甚至鱼肉患者。
女歌手整容失败,是医院的过错导致的,这医院也承认。女歌手向医疗公司讨个说法很正常,而且我们大家也都明白,歌手不仅要靠优美的歌喉,还要有不错的颜值,才能得到广大观众的喜爱。容颜对女歌手来说,可以说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医疗集团财大气粗,视他人容颜为儿戏,别人讨个说法就是医闹,一副唯我独尊,老虎的屁股摸不得的丑恶嘴脸。如此集团公司,就是典型的黑恶势力的摇篮。
有几个钱就想为所欲为,给她人整容失败不是积极的挽救,诚肯的道歉,挽回自己的不良影响,而是想办法载脏,把维权说成“医闹”,口出狂言,甚至威胁患者,100多万就是你的命钱。这与我们今天的法治社会,依法治国精神格格不入,放任这样的医疗集团行为,就是放纵罪恶。
因此,我们的女歌手可以举牌维权,也完全可以将这样的医疗集团公司诉诸法律,请求依法赔偿由此给自己造成的一切损失。如果医疗集团的错误构成医疗事故,还可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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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我@漠北虎 ,一个有良知的法律人!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女歌手为了有一个美好的形象进行整容,这也是人之常情。
但是整容失败了索赔120万元,却被医院戴了个医闹的帽子,后来听说女歌手反被医院索赔150万元。
这里面,事情看来是越来越复杂了。
首先,整容要慎重,手术是有一定风险的
虽然人人都期望越来越美、越来越美,但是若不是天生丽质,那就认命吧。
对于那些除非身体有特别缺陷,必须通过手术矫正的人,才可以尝试进行整容。如果不是特别需要的话,尽量不要整容。
要知道整容是有一定风险的,整容整不好,有可能会毁容。
所以作为一个正常的人,对于整容要有一个心理预期,最好不要冒那个风险。
其次,整容失败,是由多种原因引起的,因此而发生纠纷,应当划清责任
女歌手整容失败,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引起的?这属于医疗纠纷,应当进行相关方面的鉴定。
如果确系医院方面的责任,那么作为医疗机构,医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女歌手作为完全独立行为能力的人,其完全可以起诉要求医院一方赔偿。
至于说索赔120万元或者是索赔20万元,那都是当事人的自愿,无关紧要,最终结果是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但是不能因为对方要120万元钱,就认为对方是狮子大开口或者是进行敲诈,以此给对方定为医闹。这实际上是妨碍了对方正常行使权利。
最后,医疗机构一方要求女歌手倒赔150万元钱,这不知道依据是什么?
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应当实事求是,真心抱着解决问题、处理问题的态度进行矛盾化解,而不应当向对方乱扣帽子。
当然,进行反诉也是他们的权利。但是这一切都应当依法进行,不应当人身攻击,更不应当恶语相对。
希望双方能够心平气和,妥善解决问题。
律师观点:医疗集团属于典型的“猪八戒倒打一耙”!只要没死,就不应巨额赔偿,这是强盗逻辑!要知道,女歌手的整容失败完全有可能意味着其演艺生涯的终结,索赔120万并不过分!
事件回顾
女歌手在深圳鹏爱医疗美容医院整容失败,全身因抽脂留下10多个黄豆粒大小的疤痕,多个部位出现淤血,颈椎、胸椎和腰椎不时疼痛,不能正常弯腰低头,睡觉时,每隔20秒需换一次睡姿,经常被疼醒。经协商,院方认可整容手术存在问题,但是赔偿方案仅仅是退还手术费27340元,再额外补偿交通费6000元。这与女歌手的索赔方案120万相差甚远。
医疗美容集团法务部总监说,“(患者)治死治残了,直观看得到因手术造成的伤害,多给一点钱无所谓。你(张美美)还没死嘛,100多万元是随便给的?管你是不是歌手,能威胁医院?医院是吓大的?”
律师分析
现在的美容医院基本都是这样的态度,整容失败了就退还手术费完事,想要赔偿门都没有!
赚的是高利润的钱,但绝对不承担手术失败的风险。
对于这样“没有责任心”的美容医院,最有效的维权途径还是通过诉讼去解决,现在很多人就是怕麻烦,不想打官司,最后自认倒霉完事。其实,恰恰就需要一个有“秋菊打官司”一样有决心和毅力的人,否则美容医院永远都是这样欺软怕硬!
根据《侵权责任法》,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在医疗纠纷案件中,对于医疗机构是推定过错的,患者的举证责任较轻,而医疗机构承担更重的举证责任。因此,患者不需要担心因为专业的问题而打输官司。
至于美容医院质疑索赔120万的不合理性,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2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歌手因为毁容造成的演艺生涯终结,当然会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因为女歌手完全可以请求高额的精神损害赔偿,这是有法可依的。
综上,支持女歌手将为其做整容的医疗机构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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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最典型的就是汪涵代言的爱钱进app了。前几日爱钱进用户集体向汪涵讨说法,原因是爱钱进骗取了好几亿,大家都取不出来钱。但汪涵代言爱钱进app的时间是从2016年到2018年,我觉得大家像汪涵力讨主要是因为他的知名度高,按理上他现在已经不是爱钱进的代言人了,但是很多人前些年都是因为选择相信了他所以会上当受骗,汪涵也并没有置之不理,毕竟事情也闹大了,同大家一起用法律应对。但这件事对汪涵的事业上肯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所以还是那句话:投资需谨慎。
说起这个话题,其实我第一感觉想起来一个人。成龙大哥!
说起来,成龙大哥曾经代言过不少东西,但是霸王洗发露算是他比较知名的一个代言产品。
他那段经典的广告词
其实第一次听说要拍洗发水的广告我是拒绝的,因为,你不能让我拍,我就马上去拍,第一我要试一下,因为我不愿意拍完了以后再加一些特技上去,头发“咣”一下,很亮、很柔,这样观众出来一定会骂我,根本没有这样的头发,就证明上面那个是假的。后来我也经过证实他们确实是中药的”
这富有魔性的广告词使得霸王这个本土中药洗发产品如虎添翼,本以为成龙大哥能够和他代言的产品相辅相成,可就在成龙大哥代言后的不久,霸王洗发水就被曝出了其成分中含有有致癌物,在舆论的压力下,公司不得不出来澄清,而霸王洗发水从此一蹶不振,成龙大哥也受到了一些牵连,甚至之后代言的产品很少例外,基本倒闭的倒闭,赔本的赔本,成龙大哥也遭到了广大网友的调侃。
还有一个人,我觉得非杨幂莫属了,相信大家都听说过那个尴尬到不行的溜溜梅的广告词吧。
你没事吧?你没事吧?你没事吧?你没事吧?你没事吧?你没事吧?你没事吧?
没事就吃溜溜梅
每次广告弹出来的时候我都尴尬的鸡皮疙瘩起一身,虽然杨幂长相甜美,挺招人喜欢的,但是这个尴尬的广告词都感觉想让我马上切下一个频道。
还有一个大家可能没有想到的是,宋丹丹代言的优卡丹感冒药,她的台词是:
家有儿女,常用优卡丹。
代言后,该产品也是曝出了会对儿童的肝脏造成一定的伤害,宋丹丹老师也是第一时间发文,声称“将不会再代言任何药物产品“,虽然后来优卡丹做出澄清,说不会对儿童造成伤害,但是也改变不了其销量越来越低的结果,宋丹丹老师从此接广告也开始变得谨慎了起来。
其实说一千道一万,明星接广告代言是一件无可厚非的事情,在最大化的利用自己的流量的同时,也帮助企业做好了宣传,但是代言需谨慎,一旦所代言的产品出现了问题,自己也难逃其咎,就算毁不了自己,也会给自己抹一层黑。
广告毁了明星,还有那些例子呢,在评论区一起讨论一下吧。
最近闹得沸沸扬扬就是汪涵代言的“爱钱进”app。汪涵是湖南卫视天天向上栏目常驻主持人。大家非常熟悉的优秀主持人。“爱钱进”这是个网贷平台,上线于2014年5月6日,由汪涵代言,相信平民百姓信任明星效应而选择相信这个平台。最近搜狐娱乐讯,37万人被骗230亿,投资者血本无归,受害者集体拉横幅写着“汪涵请出来,还我血汗钱”。汪涵被催债还230亿,这条消息爆出来后,网友是众说风云,这个明星该不该为产品代言担责呢?这个有待查证。汪涵这边也是积极处理,果断发出声明,表示自己只是2016-2018年度代言人,表示自己并不是只捞金,也会跟平台沟通尽自己力量解决问题。所以说作为明星,要对自己的一言一行负责,所代言的产品要慎重的考察。因为粉丝会为自己的偶像去购买其代言的产品,出于信任和爱,希望明星为粉丝负责,为产品质量把关。不要辜负了粉丝们的信任。
刘国梁为代言爱钱进道歉:十分愧疚且痛心,会密切跟进此事。近日,由刘国梁、汪涵代言的理财产品“爱钱进”翻车,众多投资者在该产品上的资金无法正常提现的问题,引起争议。7月5日,刘国梁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与“爱钱进”平台的代言始于2018年5月,结束于2019年底。在双方合作前,对方曾经出示过其开展合法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刘国梁称,在得知网友和平台用户反映的问题后,自己感到“十分焦急也很痛心”,已经第一时间敦促平台尽快且妥善解决这些问题
这句话不太通顺,也不合语法。提问的人可能是要说:监狱里关押的犯人并不都是罪有应得,也不是每一个犯人都有冤屈。如果是这个意思,这句话是对的。监狱关押的犯人确有误判错判,量刑不准的,前几前平反的赵作海等轰动一时的案件,最后都无罪释放,国家给予了赔偿。但是,这是少之又少的,除了这少之又少的人,都是罪有应得,必须在监狱接受惩罚和劳动改造,接受政治、思想、文化教育改造。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少数屡教不改的犯人不但家人恨铁不成钢,也受到周围人们的蔑视与厌恶,这都是不思悔改的结果,自作的恶果,虽看起来可怜,也得不到人们的同情。
上面这句话,有一定的道理,毕竟犯罪的结果都是一样的,就是要接受惩罚,但是犯罪的成因却不尽相同。著名女明星刘晓庆、快播王欣、国美黄光裕、“励志橙主”褚时健,还有不少未成年人进过大牢,甚至还有在监狱中的,犯了罪就应该受到惩罚,但是对于坐牢和犯了罪的人却不能一棍子打死。
有的是对法律没有正确的认知,这里面有两种典型的心理表现,一种就是不注重对法律的学习,属于法律现象,另一种则是过度自信,像刘晓庆一样有自己的法律顾问,但是不注重关键细节,等到被抓才后悔当初不够谨慎。
有的是对形势的预判不够清晰,像互联网发展一样,处于快速发展过程中,管理和治理也是在一边探索,对于一些犯罪行为,即使没有很明确的细则,但是大的法律底线还是不能触碰的,而快播的王欣他的问题就出在发展过快,而没有绷紧底线。
有的则是在利益面前控制不了自己,一个人如果行得正,就算别人想害您,那也无从下手,但是有的人在人生前面的阶段为人很谨慎,但是到了后期,在一些关键节点没有把握好自己,如褚时健就因贪污而坐牢。
还有上面这些在未成年人管教所里面的犯人,即使是犯下了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的,当初往往也就是讲哥们义气,为朋友两肋插刀,结果把自己给绕了进去,有的则因为校园内或生活中琐事,而大动干戈,最后酿成悲剧。所以,错了人有很多不同的犯错的理由,关键是做错之后改不改正。
谢邀~
这个问题其实是从一个辩证的角度看法律,看规则。
从古至今法律从汉谟拉比到现在各国各界出台的五花八门的法律,其一致性都是从整个社会环境和管理者的角度出发,对公民对扮演被管理者的人们进行约束和赋予权利的一个有效途径。
站在这个大的社会观下,被约束者个人的行为和真相似乎并没有那么重要,重要的是执法的有效性和威慑性(可能想法有些偏激但是这算是一种夸大的描述吧)。
在监狱里的人都是最有应得,每一个可怜人都蒙受冤屈。 这句话显然是不对的,但是它又是正确的。在社会层面,监狱的职责是约束犯罪者,惩罚犯罪者和改造犯罪者;在个人层面,犯罪者去监狱改造理所应当,而被冤者或有争议而进入监狱或本没有罪但由于法律不完善而进入监狱的人,自然不算是罪有应得。但人们关注的点不应该在他,在无罪者进入监狱而唏嘘而愤世嫉俗而反抗愤怒,而是应该去尽自己的力量或尽可能完善法律,完善约束自己的法律。出现这种情况的社会背景一定是法律还存在不健全。法律出现漏洞是坏事也是好事,不论什么事出现了问题而管理者第一时间解决一定会无形中解决了更多问题,无罪者进监狱的事也一定会越来越少。尤其现在社会舆论的力量这么大,法律也好法院也好一切决定都会谨慎决定,咱们吃瓜群众不懂内情也不必太伤肝火~
而可怜人不是都蒙受冤屈,这个反而是从个人的层面上出发。我认为这个不好回答和不好分析的原因是这个与人和人的性格有很大关系,我不懂也不敢乱说啦~
总之不论什么舆论也好新闻也好,大家都要抱着一个理性的心态去看待这些事,有自己心里的一杆天平。总之希望头条的段友们都家家开心家家和顺新年快乐啦~
(大家走过路过关注一下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前男友向刘晓庆索赔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前男友向刘晓庆索赔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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