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副校长帮高考生作弊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副校长帮高考生作弊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如果你找校长举报别人作弊,而校长包庇别人,那么你应该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2. 由于校长包庇别人可能涉及到权力滥用和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你可以考虑向学校的其他相关部门或机构举报此事,例如学术委员会、教务处等,以确保公正和公平的处理。
3. 此外,你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向法律机构咨询并寻求合法的解决途径。
保护自己的权益是非常重要的,不应被不公正的行为所侵犯。
深圳胡红梅老师抄袭,至少折射出了教育上目前存在的几大问题:
第一:学术论文造假成风。
学术造假实际不仅是胡红梅老师。以前大学不是也传出很多吗?比如南开大学教授学术造假等,还有演员翟天临事件。
很多很多了。
第二:老师学者的功利心越来越重。
实际也不能完全怨老师,只能怪目前的各种制度。
教育上不断地打造名师骨干学科带头人,只要评上,名利双收。这样的机制下,谁还能静下心来好好教书呢?教学成绩再好能换来名师吗?能换来荣誉吗?
所以某些老师为了荣誉,为了利益,勾心斗角,因为只要评上,名利双收。
我们把教育搞成了这个样子,逼着大家向名利看齐,怨谁?
第三:教育产业化越来越过分。
胡老师为什么要抄袭?为了什么?除了名就是巨大的利益。
我们看她编著的几本书,在学校基本算是人手一本吧。
目前的学校领导为什么喜欢自己编书出书呢?很简单,学生就是巨大的市场。
估计不仅是胡女士得利,学校的其他领导也少不了。
我们学校领导自己也编有书,叫什么校本教程,学生人手一本,每年都发,大家想想这里面利益有多大?
实际不管是抄袭还是什么,无非都是为了名和利。都说明星爱财,实际教育上只要有机会哪个领导不想方设法挣钱,而且是挣学生的钱。
都想打倒胡女士,要我说打的完吗?
退一万步来说,即使胡副校长不抄袭,只凭熬鸡汤这一手段,迟早也会被扯下“神坮”!
首先,教育不是“说教”,而是一块云彩与另一块云彩的溶合,一棵树的生长唤醒另一棵树的绿叶。所谓“桃李不言,下自成溪”。仅凭成功学的捷径,心灵鸡汤般的迷糊,只能以己昏昏,岂能使人昭昭!
再者,教育可以教人以技,但本身并非技术,如若单凭技术,即所谓的教法取胜,无异缘木求鱼,徒添笑柄!我教了近四十年书,也歪打正着地“教”出了一些人材,他们中不乏教授之身,专家之名。但若让我说出教他们的“经验”,实在免为其难!———我甚至忘记了他们当年的模样,更记不得是如何“呕心沥血”的了!但有一点我不能自乏,那就是好好钻研教材,弄通弄透教材,然后用“教材”教,而不是教“教材”!
另外,教无定法,这“法”似有似无,很多时候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甚至“有法无法,然后知不法法也”!鉴于我是所谓的高级教师,有着“丰富”的教学经验,于是,有人建议我,应该写点什么来指点和帮助青年教师的成长,但恕我无能与懒散,实在无从下笔,如果非写不可,也只是言不由衷,夸夸其谈,一不小心,就成为又一个鸡汤师!的确,我胡扯过几篇小说,粗制过不少散文,不少都幸运的见诸报端,但没有一篇和教育有关,更没有侈谈教学教法!
胡副校长扯下了面纱,我们还有必要去捍卫这块坑人的遮丑布吗?
教育是个大舞,但切忌演得太假!
真正的一线教书的老师,一心仆在教学上,上课备课改作业,还有一堆杂事情,哪有心思去著书立说,还到处去搞讲座。也许评上名师是价值的体现,但随着名气越来越大,离一线教学也会越来越远。生活中我们会看到很多的名师上课真的上得很好,但是教学效果不一定好,因为名师外出的时间很多,学生就像田里的庄稼你光有好的技术而看管的时间少了一样不会有好的收成。我觉得老师还是踏踏实实教书,少去追逐虚头。
深圳胡红梅副校长涉嫌抄袭被原创者举报,是继翟天临之后又一位跌下神坛的年轻人。仔细想想,这个结局还真的是具有必然性的。
一.胡红梅其人。
胡红梅老师,长相清秀甜美、年轻漂亮、知性优雅。我想,她作为老师、作为副校长,无疑应该都是很出色的。她不仅是业界佼佼能手,而且还星光耀眼、璀璨无限。荣誉多而且含金量很高。譬如
1.2017年《中国教育报》“推动读书十大人物”
2.2016年“阅读改变中国‘年度十大人物’”
3.深圳市“十大全民阅读推广人”
4.广东省青年岗位能手
......
让人捧腹的是,这样一位名师,竟然是抄袭达人。对别人的学术论著,借鉴无可厚非,但全文、全书的“拿来”也是让人诟病被人唾弃的。
二.处理结果
常言道,出来混,迟早要还的;出来抄,没想到,还得更快。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的处理结果如下
1.责令停止所有抄袭等侵权行为
2.撤销其如意小学副校长职务
3.撤销其龙岗区“胡红梅名师工作室”
4.撤销其龙岗区“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等荣誉称号
三.胡红梅后的反思
好处不胜寒。胡老师努力向上,爬得够高,摔得也最疼。看到这样的处理结果,或许有人击掌称赞,大快人心,而我却五味杂陈、扼腕叹息。曾几何时,人们追求快的速度、快的节奏、快的成果,殊不知人才是不能开启“速成”模式的。学历造假、学术造假,这样的“速成名人”不要也罢。
胡红梅老师倒下了,这不仅仅是她个人的悲哀,更为我们广大教师提了一醒,不要为了一己名和利,前赴后继,勇往直前,继续铤而走险,且行且剽窃。
教育不是作秀场,不需要摆拍,需要的是我们扎扎实实教书、堂堂正正为师。
【事件起因】:胡红梅是深圳市龙岗区如意小学的副校长,在被他人举报之前,可以说是光环围绕、头衔众多、名气响当当,本来可以在这条平坦的教育之路继续她”名利双收“的事业,可是却被一名儿童阅读推广人和山东省淄博市一名普通的小学语文老师先后指出了胡红梅抄袭自己的作品,而被众人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自己的“作品”被真正的作者举证,如果说仅一例也罢了,关键是不仅仅是个例、不仅仅是部分抄袭,居然还有整本书的抄袭,这个性质就严重了。台湾林玫伶老师所著的2008年出版的《假如要有学习单》和胡红梅老师所著的2015年出版的《儿童阅读的导读智慧》。经过网友的细心比对,整本书连前言都一字不差,唯一区别就是一个书的内容是繁体,一个书的内容是简体。
我们来看一下胡红梅取得的这些耀眼的荣誉和傲人的成绩:
深圳如意小学副校长,儿童阅读工作室主持人,2018年全人教育奖、2017年《中国教育报》“推动读书十大人物”、2016年阅读改变中国“年度十大点灯人”、广东省青年岗位能手、广东省教师素养大赛五项全能一等奖、深圳市“道德模范”、深圳市“十大全民阅读推广人”、深圳市“感动深圳教育人物”、深圳市“十佳百姓学习之星”、深圳市“最受学生喜爱教师”、区“优秀教育专家”“五一劳动模范”“感动龙岗人物”等等。
3月6日,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官网发布情况通报,对如意小学教师胡红梅学术不端行为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如下:
1.责令停止所有侵权行为。
2.撤销其如意小学副校长职务,调离教学岗位。
3.撤销“龙岗区胡红梅名师工作室、撤销龙岗区“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等荣誉称号。
4.在本学年度师德师风考核中将其定为“不合格”等次。
5.除此之外,对胡红梅已经获得其他相关荣誉称号,将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相关规定处理。
这件事不是单一的让胡红梅被处理的结果,大家想一想,在这个处理的背后,又打了多少人的脸?无论是名师还是专家,当他(她)被树立起来的时候,不否认有其个人的努力,但是急功近利之下,有多少人想走捷径?有多少人想不劳而获?
做为胡红梅,在她一步一步走过来的过程中,那么做为主管部门和所在的学校,在各种荣誉的一级一级上报和审批的过程中,又是如何过关的?是真不知道,还是装作不知道,是失察还是渎职呢?盲目地树立“教育专家”和“道德模范”等荣誉的称号,结果呢,偷鸡不成反蚀把米。(文中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
关于你谈到的举报自己同学考试作弊,同学被学校劝退这个事,我认为对错各参半。
01 从规则意识上来说,你做的是正确的
同学考试作弊,显然是触犯了学校的考试纪律,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那么你能够向老师和学校反映,这是正确的,那么这位同学也应当由此而受到一定的惩戒,承担相应的后果。
02 从情感的角度来说,你这样做也是不妥的
你可能没有考虑到向学校投诉这位同学考试作弊以后,他将会面临的何种惩罚,比如会受到批评、约谈、纪律处分甚至劝退,特别是最后一种对他的打击就比较大。如果这位同学因此而辍学,可以说也不是你所希望看到的结果。
03 面对同学考试作弊,完全还有其他的选项
对于这位同学考试作弊,你可以选择在可能的条件下,对他进行适当的提醒和劝阻, 当然也可以在考完以后, 悄悄地向课任老师或者班主任反映, 看他们能否以更加合适的方式方法来处理这件事, 这样以来即使这位同学受到 适度的处罚,同时也不至于使他因此丢掉了就学的机会。
总之,当我们遇到他人违反纪律的时候,一定要考虑用最恰当的方式来处理。做到情、理、法的有机统一。
(以上图片援引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应该是大学被劝退了吧?或许影响这个学生一生,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这件事情不是用“对”与“错”能说的清的,假如我是学生,我是不会这样做的,我想在校的大多数学生也不会这样做的。
作为学校,关于考试都有严格的考场纪律,对作弊行为也都制定有相应的制裁条例,其目的是严肃校风校纪,督促学生认真学习,完成学业。
有些学校明文规定,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作弊者,一经发现,开除学籍,但还是有个别学生铤而走险,往枪口上撞,并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关于考试作弊开除学籍的处理是不是处理过重,这个问题暂不做讨论。
作为学生,举报他人考试作弊,这种行为校方没有明文说明或提倡吧?毕竟对考试作弊的处理都是由监考老师掌控的,作弊也有程度的差异,东张西望也是违反考场纪律,获取别人的答案提高了自己的成绩属于作弊得逞,那么监考老师一般不会把东张西望或想作弊而又没有达到目的的学生作为作弊来处理的,在处理学生劝退的问题上也是有尺度的。
而作为一个学生举报他人作弊,这种事情似乎是摆在明面上,不得不处理了。
举报人的动机也是至关重要的,为了抵制不良风气?为了公正?为了奖学金?如果知道举报是要开除学籍的,这样做下手是不是狠了点?
这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也是一个复杂的人生修养问题。不能简单地说对与错。
这个举报中的作弊,是指中考或者高考中的作弊还是学校普通考试中的作弊?
中考或高考中发现的作弊应该举报。因为它是在公平的选拔人才,有人作弊就是一种不公平的表现。但是除了冒名顶替,其它的作弊行为,如果这时再举报应该不再具有时效。因此,我想这个说的应该是学校组织的普通考试。一个学校的普通考试,就因为一次考试作弊行为就要劝退,就影响这个学生以后的人生,是不是校规有点不近人情?有点不合理?
关于举报行为的思考。听上一辈的人说,我村过去出了“两个右派”,一个是教学的杜老师,一个是普通社员。杜老师有一次和几个同事在一起读报纸,不知为什么突然说了一句:“现在什么都好,就是吃不饱”。很可能是当时真的太饿了,因为那时连树皮都吃了。结果有同事把他的这句话给举报了,学校马上召开批斗大会,对他进行了批斗,就为这后边半句话也成了个“右派”,一个教学的人脸皮太薄,不久就去世了。
再说那个社员,在送公粮的途中,不知发了什么神经,突然唱了一句“爹亲娘亲不如俺的闺女亲”。送公粮回来有个同伴就把他举报了,村里马上召开了群众大会。没等到他吃起晚饭就被拉去批斗,因为这句话也成了右派,孩子们一个也没有上成高中。
当事情过去后,环境发生了变化,再去冷静考虑以前的作为,如果能经得起良心的评判,经得起道德的评判,那就是对的事情,反之就是有欠思考地举动。一个本质不坏的人,因为一时的冲动或者是一时的糊涂做错了事情,而这个事情对社会和人们基本没有危害,我想最好不要置他于死地,采取一个适当的警告就可以了。
按理说你没做错。但是,同学作弊应该属于监考老师失职,或者监考老师受贿收了红包而故意为之。现在的事是各司其职,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否则属于多管闲事,那样会树敌太多,对学习不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副校长帮高考生作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副校长帮高考生作弊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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