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黄蜂黑色球衣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黄蜂黑色球衣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黄蜂
黄蜂是细腰亚目除蜜蜂和蚂蚁外所有昆虫的统称,别称马蜂、胡蜂、蚂蜂等,典型特征是腰部纤细且腹部末端有连接着毒腺的螯针,在遇到不友善的干扰时便会用螯针发起攻击,事实上几乎每年都有被黄蜂蛰伤甚至
黄蜂体色多呈黑、黄、棕三色相间或呈单一色,成蜂有一对触角、两对翅膀、三对足,躯体由头、胸、腹三部分组成,头部呈肾形,复眼位于头部两侧,胸部近似圆柱形并分三节,每节都生有一对足,中、后胸各生一对膜质翅膀,雌蜂腹部末端有输卵管退化形成的螯针。
2、人头蜂
人头蜂并不特指某一种蜂,也不是正式的学名,而是民间对某些剧毒胡蜂的俗称,源于这些胡蜂的毒性极强且常致人死亡,因此便被人们形象的称作“人头蜂”,如金环胡蜂、黄腰胡蜂、黑尾胡蜂、黄脚胡蜂等都常被称作人头蜂。
人头蜂的体色鲜明且多黄黑相间,有一对触角、两对翅膀、三对足,头部呈肾形,大型复眼位于头上部两侧,胸部近似圆柱形并分三节,每节都生有一对足,中、后胸上各生一对膜质翅膀,雌蜂腹部末端有输卵管退化形成的螯针。
答:有毒
黄蜂,膜翅目胡蜂科动物。黄蜂成虫时期的身体外观具有昆虫的标准特征,腹部尾端内隐藏了一支退化的输卵管,即有毒蜂针。成虫体多呈黑、黄、棕三色相间,或为单一色,具大小不同的刻点或光滑。茸毛一般较短,足较长,翅发达,飞翔迅速,静止时前翅纵折,覆盖身体背面;口器发达,上颚较粗壮。其分布广泛,种类繁多,飞翔迅速,常用浸软的似纸浆般的木浆造巢,食取动物性或植物性食物。
马蜂,学名“胡蜂”,又称为“蚂蜂”或“黄蜂”。体大身长毒性也大,膜翅目(Hymenoptera)细腰亚目(Apocrita,过去称为针尾亚目〔Aculeata〕)内除蜜蜂类及蚊类之外的能螫刺的昆虫,以及广腰亚目(Symphyta),是一种分布广泛、种类繁多、飞翔迅速的昆虫。属膜翅目之胡蜂科,雌蜂身上有一根有力的长螫针,在遇到攻击或不友善干扰时,会群起攻击,可以致人出现过敏反应和毒性反应,严重者可导致死亡。马蜂通常用浸软的似纸浆般的木浆造巢,食取动物性或植物性食物
话说王皇后和萧淑妃被废了以后,就被囚禁在后宫的一处密室中,密室四面高墙,且没有门窗,只有小门上开了一个小孔,算是名副其实的小黑屋。
两人被囚禁在里面,昼夜不见日夜,只能终日以泪洗面,互诉悲苦。
有一天,唐高宗李治想起了昔日的两位爱人,就在内监的引导下来到了密室,见到密室这般模样,就动了恻隐之心,而两人一听是皇上来了,顿时喜出望外,道:“陛下幸念畴日,使妾死更生,复见日月,乞署此为回心院。”
伤感之下的唐高宗,泪眼朦胧,遂答应道:“朕即有处置!”
消息传到武则天那里,武则天大怒,等到唐高宗离去,武则天就杖责王皇后、萧淑妃各一百,打得两人血肉模糊。然后,武则天下令砍断两人的手足,同时将两人装在酒瓮中,让酒渗入骨头而死。即为骨醉之刑。
先打一百大板,接着砍去手足,再泡在酒里,骨醉之刑的可怕,由此可见一斑。
那么这事可靠性有多高呢?
骨醉之刑的描述见于《新唐书·高宗废后王氏传》:
“武后知之,促诏杖二人百,剔其手足,反接投酿瓮中,曰:‘令二妪骨醉!’数日死,殊其尸。初,诏旨到,后再拜曰:‘陛下万年!昭仪承恩,死吾分也。’至良娣,骂曰:‘武氏狐媚,翻覆至此!我后为猫,使武氏为鼠,吾当扼其喉以报。’后闻,诏六宫毋畜猫。武后频见二人被发沥血为厉,恶之,以巫祝解谢,即徙蓬莱宫,厉复见,故多驻东都。”
研究唐史的书籍主要有四本:成书于五代时期的《旧唐书》,北宋的《唐会要》、《新唐书》以及《资治通鉴》。
关于骨醉之刑的记载,成书更早的《旧唐书》以及《唐会要》只有寥寥数句,而写《新唐书》的这些人不仅知道这事,还把细节给写出来了,尽管中间隔了两三百年,却还如亲眼所见一般,显然缺乏可信度。
再从科学的角度来分析吧。
两人弱女子,被打了一百板子,居然没死,这是很不可思议的,像王阳明这种能文能武的健康男人,40杖就打昏了几次,几乎被打死。即便侥幸不死,也至少会血肉模糊,再砍去四肢,大出血下泡在酒坛里,怎么可能还活了好几天呢?
所以,王皇后和萧淑妃的下惨肯定很惨,不过骨醉之刑倒有些夸张的成分。
如果说,要拿一个刑罚与“人彘”相比,恐怕只有武则天发明的“骨醉”之刑了。
历史上,“吕武之名”由来已久,除了她们过人的政治把控力,还有一个特色,在刑罚方面,要说他两是状元和探花,恐怕没有人反对。看到题主的题目,我就想起了吕后发明的“人彘”之刑,就是“人猪之刑”,想象一下,把人变成猪,恐怕只有吕后能干的出来了,和她齐名的武则天,更是有过之无不及。下面,小雪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武则天的骨罪之刑。
要说能体验武则天的骨醉之刑,恐怕世上也只有王皇后等三人了
武则天发明的刑罚可多了,记得《神探狄仁杰》中,吕中老师饰演的武则天入门三分,非常的经典,剧中武则天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把她拉出去千刀万剐、剁成肉泥!或者就是,拉出去五马分尸、五马分尸!
而关于武则天刑罚这块,《新唐书》、《资治通鉴》中也多有记载。
武后知之,促诏杖二人百,剔其手足,反接投酿甕中,曰:“令二妪骨醉!”数日死。
看到了吗,武则天在登基称帝以后,发明的酷刑可以说非常的残忍,最著名的,就是和王皇后之争,她把王皇后最后逼到什么程度,据史料记载,王皇后被武则天打了一百大板,把王皇后的眼珠子挖了出来,然后手和脚都被砍掉之后,扔到了水缸之中,想想都受不了,更何况深受这种惩罚的王皇后了,这就是著名的骨醉之刑。
据记载,骨醉之刑就是把人的舌头、耳朵、四肢割掉,然后用刀把人的肉割去,只剩下骨头,再扔到水缸之中,疼痛到死。
武则天的“千刀万剐”和“骨醉之刑”,与吕雉的“人彘”相比,简直就是五十步笑百步
据史料记载,吕雉把自己的情敌戚夫人做成了人彘,而人彘就是把人的四肢砍掉,用毒水把嗓子毒哑了,耳朵失去听力,不能说话也听不到声音,可以说非常的残忍,最要命的,受刑之人不会立即死去,戚夫人在吕雉的药水 供养之下,生不如死的活了一年多时间,最后才悄然死去。
相比之下,武则天的骨醉之刑有过之无不及,小雪在想,古有华佗刮骨疗毒,今有武周凌迟和骨醉,这种刑罚,除了武则天之外,谁与争锋。
在这里,小雪在普及一点,就是武则天在位时,除了她自己发明的“骨醉”外,还有“三豹”首创的“驴驹拔橛”、“犊子悬车”、“仙人献果”、“玉女登梯”及周兴的“瓮”刑,索元礼的“铁笼”,来俊臣与索元礼联手的十大枷刑。
想想,如果武则天是怎么一步步的登上大宝的,就知道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的不同!
文/小雪历史微鉴,古事新说,快意江湖!欢迎大家留言讨论,喜欢的点点关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黄蜂黑色球衣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黄蜂黑色球衣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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